67 撩妻记(三十八)_贵宠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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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撩妻记(三十八)

  苏娇被金邑宴一顿折腾之后,也不敢洗澡了,只匆匆的用干布擦了一下身子,然后换上了架在木施上的干净衣物。

  那衣物好似是金邑宴的,松松垮垮的套在苏娇的身上,除了肩膀处滑下来一大块,下面一大截都托在了地上。

  苏娇蹲下身子将那衣袍撩起系在腰间,露出一对纤细白皙的裸足,上面挂着的金铃铛拴着一根红绳,衬得她肌肤白玉,滑若凝脂,行走之际发出清脆铃声。

  拉着胸口的衣襟,苏娇伸手将那松垮的衣襟团起在胸前扎了一个死结,堪堪将长袍宽大的领口抵在肩膀处。

  金刚经第十五品持经功德分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金刚经第十六品能净业障分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金刚经第十七品究竟无我分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金刚经第十八品一体同观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金刚经第十九品法界通化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金刚经第二十品离色离相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金刚经第二十一品非说所说分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金刚经第二十二品无法可得分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金刚经第二十三品净心行善分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金刚经第二十四品福智无比分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金刚经第二十五品化无所化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金刚经第二十六品法身非相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金刚经第二十七品无断无灭分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金刚经第二十八品不受不贪分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金刚经第二十九品威仪寂净分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金刚经第三十品一合理相分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金刚经第三十一品知见不生分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金刚经第三十二品应化非真分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经是佛陀说过的话的汇编,经是佛教教义的基本依据;律是佛教组织为教徒或信众制定的纪律或行为规范;论是对经、律的解释或阐述。其传说部分也许是为了展现佛教的神奇之处;其哲学与修行部分是值得学习与深思的道理;其将一世因果扩至三世因果无论是否存在都可以合理解释一些科学中无法解释的现象,达到导人向善的作用。

  其把佛教典籍分为经、律、论三藏是按照其所载内容来分的,这是一种最基本的分类,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分类。经、律、论所载内容分别:

  一.经,一般被认为是佛说过的话的汇编,它是佛教教义的基本依据。

  二.律是佛教组织为教徒或信众制定的纪律或行为规范,它的基本原则一般被认为是佛所确定的,而系统化的佛教戒律是后来才逐步形成的。

  三.论是对经、律等佛典中教义的解释或重要思想的阐述。它在佛教中一般被认为是菩萨或各派的论师所做,可也有一些极少数的论被认为是佛自己做的。

  通达佛法能为人讲说的人称为法师,精通经藏的称为经师,精通律藏的称为律师,精通论藏的称为论师,遍通经、律、论三藏的称为三藏法师,如唐三藏法师玄奘。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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