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高夷_苍茫之樗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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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高夷

  正道四年,二月,高夷。

  战争结束了,饥饿结束了,贫贱也结束了,二十多年来江十一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是个缺乏兴趣的人,他从未主动去做什么,所做的一切基本都是出于被动或者被迫。而那个经常得寸进尺地驱使着江十一去做这做那的人已经不在了,那死矮子很讨人厌,就算死了也不叫活人安生,那个特殊的身影总是冷不丁在某个百无聊赖的时刻出现在脑海中,非得让人去怀念。

  堪有理想的人是令人羡慕的,他们总是近乎自欺欺人地去笃信达成理想后的绝对完美,仿佛人生所有的不幸到了那一刻就会全变成无可挑剔的美好,实际上,人们真正的信仰叫“那一刻”。戴矮子的建功立业,宋癸的四世同堂,马囧的家财万贯,陈泌的万夫莫敌,五花八门的理想不过是同一个东西被穿上不一样的外衣罢了,人们都渴望超越现实,他们自认为生命可以因此而有了某种意义。

  对“那一刻”的信仰,本质上与籍壅城的邪教无异,区别在于教主与信徒都是本人,这显得很尴尬,最终有人会发现,所谓的理想其实比邪教还要可笑。江十一相信,公羊贤肯定是那种对理想嗤之以鼻的人,所以他才能那么心安理得创造一个邪教去欺骗信众,之所以相信,是因为江十一跟公羊贤大概是同一种人。

  因此,在生存得到保障后,江十一活得很无聊。陈泌自不必说,孟红女真就天天跟着陈泌锻炼,她正走在通往金刚芭比的道路一去不复返,致使江十一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走到大街上去逛逛,瞧点车水马龙,看点人情世故。

  身为甫州的第二大城市,高夷的繁华程度在整个北方都是屈指可数,同样都属于大城市,高夷的人口规模是籍壅的两倍有余,毕竟与又高又冷的樗地相比,平坦而温和的甫州更惹人喜爱,起码每年不会有那么多人冻死。

  高夷往西八百里左右就是隗水,隗水以西是司州——中原三朝皇都所在,无数达官贵人、富商巨贾集聚在此,是整个汤帝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但是司州的各大城市都有个缺点,毕竟离皇都太近,天子脚下难以藏污纳垢,而往往真正的极乐就是不能太干净,所以司州各城在经济上的造诣一直都比不过甫州的大城市。

  于是,与天子隔着条隗水的高夷,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司州的显贵与富商们紫醉金迷的极乐胜地。遍地都是大型的酒楼,青楼,戏院,每天都是人声鼎沸,座无虚席,最重要的是这里不会有宵禁,无边的极乐得以通宵达旦,整个北方独此一家,并且玩法百无禁忌,只要花得起钱,大可以往死里花;只要玩不死人,大可以往死里玩。就算真玩死了人,只要死的不是什么有家族有身份的人物,那同样可以用钱摆平。

  绝佳的地理位置与独一无二的特权造成了高夷城无与伦比的繁华,之所以它能有独一无二的特权,是因为这座城的主人是当朝皇帝同父同母的亲生弟弟,更重要的在于,这个亲生弟弟的手中一直都握有兵权,尽管大多数时候他的兵权都不太完整。所以除了皇帝本人,高夷城没有官员敢管,而皇帝一向对高夷王那些无伤大雅的犯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比如,强抢民女,切确的说应该要叫做,强买民女,伴随着一个让民女的父母或者丈夫绝不可能拒绝的价格。而高夷王强抢民女并非因为自己好色,否则他就不会只生两个儿子,他大多数的强抢民女都是因为自己的朋友好色,就比如当下这位一起在酒楼上喝酒的朋友。

  师逊。

  师逊,字怀谷,出自沧水沿岸的玉川师氏。一眼看上去,那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并且他一点儿也不年轻,起码年近不惑,可想而知他的上半辈子都是在醉生梦死中渡过。可是这个人除了纨绔,却很难被找出其他缺点,他很帅气,即使不年轻也还是很帅;他很健谈,能让每个跟他交谈的人都如沐春风;他很洒脱,总能受很多人喜欢而避免嫉妒。

  所以,师逊几乎是个万人迷,男人爱他,女人更爱他,若非各种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束缚,他想要满足自己的好色根本无需大费周章,只要张开臂膀自然会有无数美人投怀送抱。可惜这个老帅哥他就偏爱人妻,寡妇还不行,就非得是有丈夫并且丈夫还活着的那种女人,大概是热爱那种突破社会伦理的刺激。

  可无论再怎么你情我愿,这都是违反法律的,也是违反道德的,因此师逊很难在其他城市满足自己的癖好,就只有自己的好朋友张敬一手遮天的高夷城,就算有那种法律道德管不到的边陲小城,其女人的成色也绝不可能与高夷城相比。

  “怀谷啊,记不记得上次本王弄给你的那个女人,很白的那个,记得吗?”

  高夷王张敬跟师逊年纪相仿,只是看上去比师逊要老得多,他满脸的胡子拉碴,搭配密集的抬头纹使他看上去相当油腻,似乎他才是好色的那个人。很难相信他能够生出王子覆那样帅气的儿子,最终只能归功于他娶的妻子足够美若天仙,总不能真有人敢给高夷王带绿帽子吧。

  相比师逊的风流倜傥,高夷王张敬却是浑身豪壮无比的气场,那是几十年的军旅生活浸泡出来的结果,他全然不顾形象地大笑着,却一点也不影响他的不怒自威。

  “我想想,就那个叫绿珠的女人,好像是叫绿珠是吧?”

  “哎!”张敬大手一挥,眼瞥着师逊叫道:“谁会去记什么名字不名字的,本王就记得一个,白,真的很白。”

  “那应该就是那位,她怎么了?”

  “她怀上了!哈哈哈哈哈哈!”张敬仰着头哈哈大笑,那个油腻而粗鲁的样子真的无法让人联想到那是一个王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地痞流氓。“肯定是你的,肯定是你小子的!我看你怎么办咯!”

  “那——”师逊一脸无辜地摇头晃脑,他的胡须修剪得很整齐,大大方方地敞着胸膛,露出没有一点儿赘肉的胸腹。“那怎么,那说不定是人家自己丈夫的,怎么非得是我的。”

  “打个赌!打个赌怎么样,等孩子生出来,再过个十年,看看是不是长得像你!”

  “十年?到时候大家都忘了这茬了。”

  “我不会忘!本王今天就在此留下见证!”张敬突然拔出匕首,狠狠地在桌子上扎出一道痕,然后举酒大叫:“就这个!以后本王看到这个就想起那女人肚子里的孩子,赌什么?自己说?”

  “您这,人家等会儿桌子都换了。”

  “他敢??说!赌什么,自己说!”

  “庄园!”

  “行!我就拿高夷城的伽桂园下注!”

  “诶呦行啊,我的郡王,您这是大手笔啊。”

  “少废话!你得给我拿出同等分量的来下注。”

  “我没您那么多庄园。”

  “你妹夫不是死了?那你妹不就缺个丈夫,本王也孤身一人很久了,给你个机会,你可得帮你妹抓住,这要是错过了,晚了就只能来当妾了!要不是看在我们兄弟俩关系好,一般人本王还真瞧不上!”

  “郡王您瞧着把我为难的,我妹妹那都人老珠黄了,哪儿配得上您这尊贵的身份,您就别跟我开玩笑了,换一个,容我再想想。”

  “谁让你家三代人全生的男丁,跟下了药一样。”

  “您生的两个不也都是男丁,诶我可听说了,您这两个儿子都是人中龙凤,这次在战场上的表现颇有您当年的风采,果真虎父无犬子,太羡慕了,我真的是太羡慕了。”

  “你羡慕什么?自己不会去生几个啊?”

  “您知道的,我夫人过世得早,没来得及留下孩子。”

  “想什么呢,再娶一个,本王帮你物色物色。”

  “您这不是天天都在帮我物色嘛!”

  “这能一样吗?弄来玩跟真娶回家那能一样吗?”

  “不了,不了,反正我老爹也不在了,我在我家,那是长兄如父,谁也管不了我的。您知道的,我这人就是惧内,到时候还得有人管我。”

  “说到这,你说你这都多大年纪了,也不想着去混个一官半职,本王给你举荐个好职位,不然你要是再这么下去,你家族早晚被你败光了,孩子也不生,官也不当的。本王这些日子收了个人,人家为了能在本王这儿当个幕僚,头都磕出血了。”

  “哪位?让我也见识一下。”

  “就他。”张敬指了指旁边站着的一位戴着面具的白衣小生,只是白衣小生正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

  “怎么?见不得人吗?要戴着面具。”

  “诶,令高!面具拿下来!”

  令高没有反应,他在窗外看到了一个正在逛街的熟悉身影,正瞧得发愣。窗外的那个人似乎也感受到了目光,突然鬼使神差地抬起头,看见阁楼的窗口里微微探出来的那个古怪的面具脸,两人正对视着。

  “发什么呆!”高夷王张敬有些发怒地狠拍了一下令高的脑袋。

  “哦...是!是。”令高连忙把挂在脸上的面具摘下来,露出了脸上那一道斜穿整张脸的骇人伤疤。

  这时,楼下的江十一看到面具下的那张脸,他不太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是瞠目结舌地望着。

  “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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